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综合病房楼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2012-10-15 16:20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综合病房楼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概要: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位于济南市经八路东首,总占地面积53367平方米,住院部房屋建筑面积52267平方米;现有职工1023人,开放床位870张;下设43个临床医技科室、一个门诊部、一所心血管病医院、一所眼科医院和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医院。
    按照卫生部《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疗、医技、生活保障、行政管理等总建筑面积应为110000平方米,目前住院部房屋建筑面积仅为52267平方米,距国家标准有较大差距。为此,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决定新建综合病房楼(简称为“拟建项目”)改善病人的住院条件,确保国家和省级重点学科、专科的建设发展,提升临床、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
    拟建项目总投资35207万元,选址位于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整个院区的北部,需要拆除健康保健中心、物流中心、健康查体中心、职工康复中心、窑洞、洗衣房、太平间及医疗垃圾站等建筑,总拆建面积10300m2;新建1栋地下2层、地上20层的综合病房楼,总建筑面积78210m2。
    拟建项目建成并调整使用功能后,全院共有病床位1500张,设计新增病床位630张,新增医护人员及勤杂工作人员1008人。
    拟建项目建成后,全院重新调整科室的设置,改善了医疗、住院条件,结合近几年医院的发展,预计门诊量和住院人数都有一定的增加。
    拟建项目建成后,新增住院人数按照空床率15%计算,新增利用床位618张,新增门诊量1452人次。医院预计日均门诊量约为3060人,利用床位1275张,医护人员2031人。
    二、拟建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及防范措施
    拟建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有生活污水、医疗废水、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噪声及病房通风废气、厨房油烟、汽车尾气的排放等。
    拟建项目日均新增废水排放量为325.12m3/d,年排放量为118668.8m3/a,经扩建后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596-200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济南市水质净化一厂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同时满足《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部分排污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的通知》(济政办字[2011]49号)的要求后,排入小清河。
    拟建项目建成后,医院新增固体废物产生总量为289.313t/a,其中,一般固体废物产生量246.08t/a,危险废物43.233t/a;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济南市瀚洋固废处置有限公司集中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拟建项目建成后,医院总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增加,在采取严格的环保措施后,全部可以达标外排或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拟建项目为综合病房楼建设项目,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第一类鼓励类、第三十六项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第29条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之规定,该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2)拟建项目废气全部达标排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能够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3)拟建项目的废水排放量较小,且能实现达标排放,对小清河下游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4)正常情况下,在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后,拟建项目排水对区域地下水影响很小,对济南市泉水影响很小。
    (5)拟建项目新增设备引起的噪声经隔声、距离衰减后,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6)拟建项目所选用的设备具有国内先进水平;能耗、物耗、水耗较低;污染物排放量指标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总体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7)拟建项目所采取的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在技术上是可行的,在经济上是合理的,能够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8)拟建项目无重大风险源,在采取必要的措施后环境风险影响较小,按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及相关法律和法规建设应急设施、监控设施和编制应急预案,将环境风险控制在院内。
    (9)拟建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满足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和清洁生产的要求;各项环保措施可行,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的影响较小。
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综合病房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山东大学编写完成,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或E-Mail向建设单位(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山东大学)进行意见表述,也可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至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五、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联 系 人:朱德强
    联系电话:156156115678
    六、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山东大学
    联 系 人:张继刚
    联系电话:15315562221
    E-mail:sduzgm[at]163[dot]com

公告发布单位: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发布日期:201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