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线下办理须知

2024-09-19 15:20宣传统战科

一、办理时间:

每周三上午8点——11点30(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病房9楼产科出生医学证明办公室电话:0531-58261311

二、携带材料:

1、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本人的,领证人需提供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同时领证人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由新生儿母亲或父亲来医院办理,来院后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新生儿姓名及相关信息”,工作人员对领证人进行身份核验。所有项目要字迹清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新生儿姓氏应在父姓或母姓之间选择,不得选第三姓。名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数字和其他符号,不得使用中英文夹杂的姓名。

3、《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证件上的信息不得更改。办理出生证后请尽快落户,副页由户口登记机关拆切、保管,正页请务必妥善保存,丢失后果自负。

4、新生儿出生后原则上应在1个月以内按要求申领出生医学证明。超过一年时间未申领的,首次申领时需向签发机构提交产妇病历复印件(包含首页、分娩记录、出院记录)等,并作出个人信息真实承诺。如无法提供以上资料,须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

出生医学证明线下办理流程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