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被授予“全省工伤保险工作先进单位”

2010-04-09 22:01

    日前,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山东省财政厅共同下发的《关于表彰全省医疗工伤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中,我院被授予“全省工伤保险工作先进单位”。
    《决定》指出,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全省医疗和工伤保险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以先进为榜样,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实现我省医疗和工伤保险事业的新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2010.4.9    党办、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