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被评为全省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绩效评价和专项审计优秀单位

2023-09-20 14:21财务科稿件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 2022 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规财函〔2023〕43 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划财务司关于做好 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专项审计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规财便函〔2023〕10 号)要求,以及《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绩效评价和专项审计情况的通报》,我院被评为全省2022 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绩效评价和专项审计优秀单位。

我院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811万元,对应的9个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全部完成。各项目实施均取得显著成效,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提高。

下一步将认真学习借鉴本次绩效评价和专项审计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制定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措施,确保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更好发挥资金对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