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住院病案复印(打印)事项
一、窗口复印(打印)住院病案的时间
自患者完成出院手续的第二天起,十个工作日后即可至病案室窗口办理复印(打印)住院病案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二、窗口复印(打印)住院病案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医保卡原件)或使用“爱山东”“亮证”功能的电子身份证。
2、申请人为患者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患者本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5、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损害鉴定部门,因办理案件、依法实施专业技术鉴定、医疗保险审核或仲裁、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案资料要求的,经办人员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调取病案的法定证明。
(2)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3)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需与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
保险机构因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案资料要求的,还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申请人可复印住院病案中的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检验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全部资料。医疗机构应据患方申请复印的病案资料内容进行复印。
7、复印住院病历按有关规定收取工本费。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鲁发改价格【2024】433号),医疗机构应患者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含打印等)病历资料的,可以收取工本费,收费标准最高每张(含A4、B5纸)0.2元,双面复印或者复制(含打印等)的按2张计费。
三、线上申请复印(打印)住院病案的流程
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住院病案复印(打印)服务,患者可通过搜索微信小程序“佰泰丰病历预约邮寄”办理住院病案快递邮寄业务。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四、地址及联系方式
病案室: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生殖医学楼地下一层
联系电话:0531-582610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