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 共筑法治家园—我眼中的宪法与法律(机关第八党支部 曹蒙)
2024-11-27 16:04系统
每年的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作为一名80后,从儿时起,就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理政、兴国安邦、总领一切法律的上位法。在浩瀚的法律海洋中,宪法更像一座灯塔,指引着国家航行的方向,守护着公民权利的港湾。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不仅确立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还是其他一切法律法规制定的基础和依据。在新时代的征程上,每一位公民都应将遵从宪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我做起,共同守护这份神圣的法律契约。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各种强制行为规则的总称。”这是《现代汉语词典》对法律的解释。但这种解释对年少懵懂的我来说太模糊,太抽象。成年后,逐渐对宪法和法律有了更新的认识,也懂得了知法、学法、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也曾努力尝试运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使自己真正成为一个知法、守法、学法、用法的公民。
法律,它到底是什么?为什么这样至高无上,人人都要遵守?是儿时的游戏,让我懂得了规则多制定和遵守;是《青少年保护法》让我真正明确了法律条文;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学到了更多法律常识。渐渐的,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纵览社会上的犯罪分子,多是从“小恶”开始,一步步走向犯罪道路的深渊。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
今年2月,观看了张艺谋导演的影片《第二十条》,影片讲述的就是刑法第二十条相关的几个故事,阐述了法与不法的边界在哪里,什么是正当防卫,什么是防卫过当,什么是互殴,什么是故意伤害,什么是公平正义。这部电影非常接地气,没有过往执着于镜头构图的惊艳,而是着力于小人物的悲欢离合,把一个超现实主义的题材深入浅出地呈现给观众。《第二十条》中的一句台词令我动容:“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正义,绝不向邪恶低头!”这不仅是一句简单的台词,而正是中国法制化进程中逐步走向完善,逐渐臻于成熟的标志。
工作以后,也接触到了各种法律法规,像《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约束了涉及广告各方涉及到的利益。转任纪委工作后,接触到更多法律法规,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到《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预防职务犯罪法》《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让我对宪法和法律肃然起敬,由衷升发敬畏之心。
纪律是戒尺,而“四种形态”则是刻度。“四种形态”贯穿着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理念和具体要求,蕴含着多数与少数、量变与质变、严管与厚爱、惩治与挽救等深刻的辩证法,为管党治党提供了标尺。依照党章第四十条第二款、《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七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条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等规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指:
第一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或者予以诫勉,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第二种形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第三种形态: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成为极少数。
“四种形态”彰显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理念,体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原则,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落实宽严相济、严管厚爱要求。处理违犯党纪的党员、干部,要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直至纪律处分。
纪委的工作,既包含了信访举报,也包含了监督、执纪问责等方面,工作中既离不开各种法律法规,也离不开法理意识和法治思维,既要做到灵活运用法律法规,又要做到宽严相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为医院的发展建设保驾护航,为医疗卫生事业提供铁的纪律、坚强的护盾。
总的来说,爱国,就是要尊崇宪法,维护法治,维护宪法与法律权威,要做到从我做起,融入日常。展望未来,宪法精神薪火相传,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宪法精神将不断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让我们以实际行动践行宪法精神,共同守护国家的法治基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法治保障。
纪委办公室 曹蒙
2024年11月20日